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雨燕直播- NBA直播- 足球世界杯 LIVE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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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雨燕直播- NBA直播- 足球直播- 世界杯直播 LIVE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一)公司拟向渝富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993,532,7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本数)。其中,渝富控股认购金额为15亿元,重庆水务环境集团认购金额为10亿元。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为渝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为渝富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渝富控股及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敏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尚须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渝富控股、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就本次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渝富控股、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就本次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以下简称前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88,614.61万元,全部用于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20日到位,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其中,渝富控股认购金额为15.00亿元,重庆水务环境集团认购金额为10.00亿元,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渝富控股和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已作出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渝富控股和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6年2月10日发出补充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6年2月12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姜栋林董事长、杨雨松董事、李军董事、张敏董事和付宏恩独立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谭鹏董事、龚先念董事、黄琳独立董事和徐秉晖独立董事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姜栋林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渝富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除渝富控股及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一一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渝富控股及重庆水务环境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含本数)的特定发行对象,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特定发行对象,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可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委托中介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完成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资金账户监管机构、清算管理人,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等。

  根据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并为股东提供稳定回报。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市场方面,公司作为上市券商和重庆市属重点国企,在持续发展过程中逐步构建具备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全面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着力立足重庆地区“大本营”,做强优势领域,做优业务长板,做深重庆市场,推动重庆地区主要客户全覆盖,逐年实现全国和西部地区争先进位;加快打造数字化转型成果,为业务赋能,为管理增效,努力实现“变道超车”。

  作为唯一一家注册地在重庆的全国综合性证券公司,公司坚持立足重庆、辐射西部、服务全国大局,不断加大服务重大战略的力度。公司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纳入总体战略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并纳入主要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公司持续优化成渝地区经营网点布局,除总部和子公司外,在川渝地区设有多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重庆所有区县的覆盖。2025年以来,公司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模同比增长显著,设立了成渝地区战略性专项投资资金,并开展“渝西崛起”专项行动,在渝西地区推动建设“规模大、形象好、队伍强、功能全、业绩优”的资本市场服务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多举措打造中西部地区有影响力的资本市场平台,在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和产业政策等方面为重庆经济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是公司坚守金融本源、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坚持稳健原则,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公司坚持立足重庆、辐射西部、服务全国大局,确定了“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奋斗目标,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等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公司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依托重庆区县全覆盖的营业网点布局,坚持回归重庆、深耕重庆、服务重庆,全面推进“三个全覆盖”和“一个白名单”相关行动,全面提升对市属国企、区域内各相关主体的服务质效。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公司打造一流区域投行、特色投行、精品投行。

  公司全面推行稳健的风险文化,并将其纳入公司企业文化体系内,形成“诚信、稳健、求精、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持续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内外部培训、交流讲座、开展风险管理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员认识,从源头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同时,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动态维护,确保公司各经营管理环节的规章制度持续符合内外规要求;通过评估、检查、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规范、稳健、有序开展,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以及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了有效保证。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便于投资者形成持续稳定的回报预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利润分配,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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